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冀政字〔2025〕22号)精神,做好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依法普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普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普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积极参与普查,如实填报普查项目,为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支 斌 副市长
副组长:石红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爱民 市统计局局长
袁建军 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队长
王书旺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树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果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杨保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葛永庆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军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蒲荣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玉光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
闫 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郑英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 阳 市水利局副局长
高亚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贾爱东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乜 伟 市城市调查队队长
卢文玲 国家统计局衡水调查队副队长
衡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主任由乜伟同志兼任。该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