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协同机制
时间:2025-10-13 10:35:50 作者:王晓杨 邬恒 来源:农民日报
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推进的当下,农业农村领域的一体化进程正展现出独特的发展逻辑与实践路径。这一进程不仅关乎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完善,更承载着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使命。
在这个过程中,长三角各地探索出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合作模式。从产业协同到园区共建,从“飞地经济”到联合体发展,这些创新实践为深化区域合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其中,“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成为普遍共识。上海凭借其科技研发与市场辐射优势,在种业创新和高端农产品开发领域发挥着引领作用;江苏依托强大的制造业基础,重点发展农业装备与农产品精深加工;浙江借助数字经济优势,着力打造智慧农业与数字乡村;安徽则凭借资源禀赋,致力于绿色农产品生产与生态农业发展。
这种差异化定位不仅避免了同质化竞争,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各地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同时,通过优势互补实现了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由于历史发展路径和资源禀赋的差异,协同发展的各区域,可能面临着农业政策、产业规划、质量标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制度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制约了区域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长三角农业农村地区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是确保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一经验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借鉴。比如在长三角青浦-吴江-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通过建立“标准共认、资质互认”的创新机制,将农业领域的18个事项办理时间缩短了50%以上,为破除行政壁垒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实践表明,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协同机制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路径。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合执法机制,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政策协同与制度创新的可行路径。这种机制创新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也为要素自由流动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的实践就是一个成功案例。该联合体不仅在生物育种、智能农机等领域取得突破,更建立了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机制,使南京农业大学的水稻新品种在安徽推广50万亩,浙江大学的数字农业技术在江苏落地应用,实现了创新资源的共享共赢。
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核心环节。在农业农村领域,这一过程体现在三个维度:人才流动方面,需要打破户籍、身份等限制,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人才共享机制。科技资源方面,应推动科研设施共享与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协同攻关的科技创新共同体。资金流动方面,要探索建立跨区域投融资机制,为农业农村一体化项目提供更加多元的融资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要素流动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通过建设智慧农业平台,可以实现技术、信息、服务等要素的线上流动与精准匹配,有效弥补线下流动的不足。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推进一体化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良性发展格局。譬如可以通过建立“谁投入、谁受益”的分配机制,确保各参与方能够获得合理回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创新收益分享模式,通过股权合作、收益分成等方式,让更多主体分享一体化发展红利。
面向未来,长三角农业农村一体化需要在以下几个方向持续发力:强化规划引领,制定更加系统完善的区域协同发展规划;深化制度创新,在标准互认、资质互通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完善基础设施,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流通体系;培育共同品牌,提升区域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长三角农业农村一体化不仅是一个区域发展命题,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探索。这一过程需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既要积极推动,又要尊重规律。通过持续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长三角必将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道路,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样板。
(作者单位:中国乡村振兴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