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从主体、融合、要素、保障等多方面对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日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观察第68期会商探讨聚焦“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效机制”主题,从理论构建、现实挑战、实践路径等维度展开探讨。
长效机制的核心是以人为中心的赋能与畅通循环
长效机制的核心在于从农民的角度出发,通过系统性赋能打通福利转化的堵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胡向东强调,长效机制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当前存在资源变收入、收入变消费两大转化鸿沟,长效机制的枢纽功能正是搭建桥梁,通过赋予农民更完整的财产权利、提升人力资本、畅通市场交换渠道,使农民的资源禀赋能高效转化为福祉。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李辉尚进一步从理论体系上概括,认为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是由价值引领、系统协同、制度保障构成的动态治理系统。其中,以人为核心、共同富裕、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是内核;系统协同重点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人地财技等要素优配和城乡“三生”融合协调;制度保障则是将前两者固化为刚性约束稳定的规则体系,塑造长期预期。
云南省开远市委副书记李树锋指出,基层治理过程中,对本土人才的吸纳培育十分重要。当前,因招录制度限制,基层干部队伍流动性大,本土干部占比过低,影响着治理连续性与深入联系群众的能力。
政策协同、主体错位与要素流动梗阻是主要瓶颈
李辉尚指出,尽管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但长效机制在落地中仍面临政策协同执行偏差、主体角色错位、要素流动约束与结构性失衡、区域发展不平衡与模式趋同等现实挑战。
安徽省灵璧县大庙镇沟涯村党总支书记袁兆明结合村庄实践,指出农村发展面临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难、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差距大、高素质农民匮乏及农民收入结构单一等制约因素。
针对常态化帮扶机制,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指出,需警惕从“攻坚期”转向“常态化”可能出现的认识误区,强调二者应是有机衔接、递进深化的关系。常态化帮扶仍需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并着眼于缩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长期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芦千文聚焦庞大的经营性帮扶资产,指出其面临资产闲置报废、法律权属隐患、收益普遍下滑等新矛盾,从“管住”到“管活”的升级迫在眉睫。
强化系统集成、深化改革与激活内生动力
在理念与顶层设计层面,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叶玉江指出,当前关于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已有较多理论探讨,但仍缺乏对现有机制框架与结构的系统性梳理。他建议,相关研究应首先厘清“长效机制现状是什么”,进而聚焦“如何围绕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实现健全”,尤其要明确机制建设的主要方向与重点领域。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张琦认为,必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在常态化阶段不仅不能弱化,反而要通过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尤其是资金保障和优化监督检查机制来予以巩固。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张辉建议,健全规划引领实施机制,健全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分区分类施策机制,创新建设管护运营机制,健全农民主体作用机制。
长效体制机制的创新关键在于赋权于民和畅通循环。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原副秘书长郭玮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局限于村庄内部,应在县域乃至更大范围内进行统筹规划,一体化谋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汪三贵建议,在产业支持政策中需明确区分“农业”与“产业”,引导更多资源支持能够广泛吸纳就业、提升价值链的乡村二、三产业。
林万龙主张,帮扶机制应更多利用市场机制,从直接到户到企转向支持区域特色产业基础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祥贝乡以积分制促进“三治融合”,乡党委书记蓝小波认为可量化、可激励行为工具的长效运行仍需要可持续的积分奖励来源和跨部门的政策认可与衔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乡村振兴学院院长张合成指出,当前影响农民收益的关键政策工具是价格、补贴、金融、社保等,这类工具既要各显神通,更要协同发力。长效机制建设必须克服部门分散性,着力推动这些工具在农业农村领域融合,增强政策覆盖度、匹配度、协同性和长效性。